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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食品法迎来重要更新,聚焦液态食品运输与标签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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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前 25

食品安全治理正在从宏观框架向微观精准管控转变,每一个运输环节、每一处标签标注都成为守护舌尖安全的新战场。

2025年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于9月12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这是自2021年以来对该法的又一次重要修正

新修订聚焦于两个突出问题: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婴幼儿配方液态乳注册管理。同时,今年3月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新标准也为食品行业带来了重要变化

这些变化体现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从宏观框架向微观精准管控的转变。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防线被进一步前移和细化


01 食品安全法修订:填补液态食品运输监管漏洞

此次食品安全法修正采取 “小切口”模式,精准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修订后的法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引发关注。2024年媒体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暴露出这一领域存在监管漏洞。全国目前有1.6万多辆罐车从事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食品安全隐患较大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针对这一问题建立了三项核心制度:

一是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实行许可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需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运输容器、作业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准运证

二是明确发货方、收货方和承运方的义务。发货方应查验承运方的准运证明,收货方需核验运输记录和容器铅封完整性,承运方则需规范使用和清洗运输容器

三是设定严格法律责任。对未取得准运证从事运输、伪造变造运输记录等行为规定了严厉处罚,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

02 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监管与时俱进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还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与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同样的注册要求

这一修订反映了市场变化。2015年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时,国内市场主要消费婴幼儿配方乳粉,对液态乳基本没有需求。但随着消费习惯变化,国内市场对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的需求不断增长

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相比,婴幼儿配方液态乳在品质控制方面风险更高。新规要求生产企业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违法生产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一变化使国内企业有章可循,确保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产品的品质和安全,也加强了进口产品管理

03 食品标签新规:强化信息透明与消费者保护

2025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25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三项重要法规。这些新规将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但企业需提前做好准备

新标签法规主要有五大变化:

日期标示标准化。要求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清晰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同时,为减少食物浪费,允许根据食品特点标示“消费保存期”

致敏物质信息由推荐性标示变为强制性要求。这是为了降低我国食物过敏发生概率,提升食品标签健康保护水平。

营养标签升级。营养成分由原来的“4+1”变为“6+1”,增加了饱和脂肪和糖两个营养素。同时强制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用语

营养素参考值(NRV)调整。根据新版《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更新了部分营养素参考值。例如维生素D的NRV值从5μg调整到10μg,这可能使一些产品的营养声称从“富含”降级为“含”

规范添加与声称。明确食品名称中提及配料应定量标示,限制使用“不添加”“不使用”等绝对化声称

04 新食品原料审批:创新与安全并重

2025年上半年,中国新食品原料审批活动活跃。国家卫健委以“三新食品”形式发布了3则公告,批准了12种新食品原料

这些新批准原料包括樱花多酚、黑麦花粉、D-阿洛酮糖等。同时,卫健委还受理了33个新原料申请,发布了8个新原料征求意见稿,新增了6个终止审查物质

新原料审批体现了创新与安全并重的原则。例如,5月份卫健委新增2例终止审查的新食品原料:N-乙酰神经氨酸和枣叶。前者因与2017年公告批准的N-乙酰神经氨酸具有实质等同性,按已有规定执行

在创新监管方面,2025年5月正式实施的两项行业标准《食品工业用富色食品配料》和《食品工业企业社会责任实施指南》也值得关注。前者明确规定富色食品配料是以天然呈色的果蔬、薯类、藻类等植物为原料,通过物理工艺制成,不使用有机溶剂萃取或化学合成色素

05 特殊食品监管:从原料到功能的精准管控

特殊食品监管持续加强。2025年5月,推荐性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褪黑素的测定》正式发布,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2025年6月,国家食品审评中心发布第二批常见问题及解答,围绕原料调整、功能声称、日摄入量设定等核心问题提供明确指引。例如,调整配方需按新产品注册要求提交材料,功能声称与原料目录不符但科学依据充分的可保留

市场监管总局还对将刺梨、天麻等中药材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建议作出回应,表明了对中药材纳入目录的审慎立场与相关原则

在特定医学用途食品方面,5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肝病》和《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胃肠道吸收障碍》,满足特殊人群营养需求

06 国际监管动态:全球化视野下的食品安全

中国食品监管变革与国际动态密切相关。2025年4月,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个性化营养中的食品安全》报告,探讨膳食补充剂和功能性食品的新兴安全考量

欧盟食品安全局在新型食品评估方面持续活跃。5月份发布了关于黄色番茄提取物和丁酸梭菌TO-A的科学意见。6月份则对D-阿洛酮糖等新型食品进行了评估

美国FDA更新了《一般食品标签要求及标签相关样品分析》合规计划,将芝麻纳入第九大主要食物过敏原。这些国际动态对中国食品法规的演进具有参考意义。

在亚太地区,泰国、越南等国家也更新了食品标签、健康补充剂等相关法规。中国海关总署则有条件恢复了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体现了基于风险评估的精准监管思路


食品法规的演进体现了从应对式监管向预防式治理的转变。2025年9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负责人指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为相关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夯实制度基础,提供更好法治保障”

随着2025年12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日的临近,以及2027年3月16日食品标签新规的逐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需要积极适应这些变化。监管部门也需抓紧制定配套规定,加强执法协作,确保法律全面准确实施

未来的食品安全监管将更加注重全程控制、精准施策和社会共治,每一个环节的精细化管控都在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增添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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