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关注公职律师行业的朋友,肯定都听说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在推进起草修订的消息,心里难免犯嘀咕:好好的为啥要起草修订啊?这背后有啥背景?修订了对咱们从业者有啥影响?别着急,今天云哥就把这些问题拆解开,用大白话讲明白,保证大家看完就懂,一起往下看吧!
一、先搞懂:起草背景有 3 个核心,全是行业发展需要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不是随便起草的,背后有实实在在的行业需求,这 3 个背景是关键,少一个都不会轻易启动起草工作。
- 1. 公职律师队伍越来越大,得有统一规矩管
这几年公职律师队伍扩张得特别快,之前可能只有党政机关有,现在事业单位、国企甚至部分人民团体都配上了公职律师,人数比前几年翻了好几倍。人多了就容易出问题,比如有的单位对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不统一,有的地方审核流程不一样,甚至还有人浑水摸鱼 “挂名不干活”。
我认识的一位司法局朋友说:“之前他们辖区里,有的单位招公职律师要求‘5 年工作经验’,有的只要‘2 年’,申请者都懵了,问我们该按哪个标准来。” 所以必须起草统一的管理办法,把任职条件、审核流程这些规矩定下来,不然行业就乱了。
- 2. 新法律政策频出,老办法跟不上了
这几年《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这些和公职律师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都修订了,还有不少新的政策文件出台,比如关于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合规管理” 的要求,之前的老规定早就跟不上新法律新政策了。
举个例子:之前的规定里没明确公职律师能不能参与 “企业合规整改”,但现在国企特别需要公职律师做这件事,要是没有管理办法明确,公职律师想做又怕越权,不做又耽误工作,特别尴尬。所以起草修订办法,就是要把这些新工作内容、新要求写进去,让公职律师干活有依据。
- 3. 各地执行标准乱,从业者苦不堪言
之前没有全国统一的管理办法,各地都是 “各自为政”,比如有的地方要求公职律师 “每年必须办 10 个案件”,有的地方没数量要求;有的地方公职律师转社会律师 “满 2 年就行”,有的地方得 “满 3 年”。
我朋友之前从 A 省的国企公职律师,调到 B 省的党政机关,结果 B 省不认他在 A 省的执业年限,要求他重新算满 3 年才能转岗,他气的不行:“都是公职律师,凭啥 A 省的年限就不算?” 这种各地标准不统一的情况,让很多从业者跑冤枉路、吃大亏,所以必须起草统一办法,解决 “地方差异” 的问题。
二、再讲透:为什么要修订?4 个问题不解决,行业难发展
很多人问 “之前不是有相关规定吗,为啥非要修订?” 其实是之前的规定里藏着 4 个老大难问题,不修订根本解决不了,行业没法健康发展。
- 1. 公职律师 “没实权”,干活处处受限
之前的规定里,没明确公职律师的 “话语权”,很多公职律师反映 “提的法律意见没人听”,比如审核文件时发现问题,业务部门一句 “没时间改” 就给驳回了;参与重大决策时,连会议都进不去,只能事后补材料。
小张在某事业单位做公职律师,之前单位要签一个大额合作合同,他发现合同里有个条款可能有法律风险,提了修改建议,结果业务部门说 “合作方不同意改,你别瞎掺和”,最后合同出了问题,还怪他没提前说清楚。所以修订办法,就是要明确公职律师的 “权利”,比如 “法律意见必须被研究回复”“重大决策必须有公职律师参与”,让他们能真正发挥作用。
- 2. 保障措施不到位,从业者没干劲
之前的规定只提 “要求公职律师做啥”,却没说 “要给他们啥保障”,比如培训机会少、考核激励不明确,甚至有的单位连公职律师的办公经费都不给够。
小李在地方国企做公职律师,入职两年只参加过 1 次培训,想报名行业交流会,单位说 “没经费” 不让去;考核优秀了也没奖励,他吐槽:“干多干少一个样,谁还有干劲啊?” 所以修订办法,就是要加 “保障措施”,比如要求单位 “每年至少组织 2 次专业培训”“考核优秀有奖金或晋升优先”,让从业者有奔头。
- 3. 监管考核太宽松,“挂名律师” 太多
之前的监管考核特别松,有的公职律师 “挂名不干活”,每月就签个字,啥法律工作都不做;有的单位考核就是 “走个过场”,不管干得好不好都给 “合格”。
我听司法局的朋友说,之前他们检查时发现,某单位的公职律师一年就办了 2 个小案子,其他时间都在做行政工作,完全没履行公职律师职责,可考核还是 “优秀”。所以修订办法,就是要加严监管考核,比如明确 “每年至少完成多少工作量”“考核不合格要暂停执业”,把 “挂名律师” 清出去。
- 4. 跨单位调动难,人才流动不起来
之前的规定没明确公职律师跨单位调动时,“执业年限怎么算、资格怎么转”,导致很多人想调动却不敢动。比如从国企调到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不认之前的年限;从 A 市调到 B 市,得重新申请执业证,之前的资历全白费。
小王之前想从 C 市的国企调到 D 市的事业单位,结果 D 市要求他重新申请执业证,之前 2 年的年限不算,他只能放弃调动。所以修订办法,就是要明确 “跨单位跨地区调动时,执业年限累计计算、资格无缝衔接”,让人才流动起来。
三、问答环节:修订办法对从业者有啥影响?新手该注意啥?
- 问:我是刚入行的公职律师,修订办法对我有啥好处?
答:好处可不少!首先你入职时的任职条件、审核流程会更清晰,不用瞎猜;其次单位会给你更多培训机会,还能拿到考核激励,干活有干劲;最后要是以后想调动,年限能累计,不用重新熬,对新手来说特别友好。
- 问:修订办法会不会提高入职门槛?我怕以后考不上了。
答:大概率会稍微提高一点,但不用怕!主要是把 “浑水摸鱼” 的人筛出去,比如可能会明确 “必须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全职在岗”,但对真正想做的人来说,这些门槛不算高,反而能让行业更规范,你以后的职业发展也更稳。
云哥觉得,《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起草修订,对整个行业来说是大好事,既能解决现在的乱象,又能给从业者更多保障。不管是老从业者还是新手,都不用怕变化,修订后的办法肯定是 “越改越好”,让大家干活有依据、有保障、有奔头。要是想及时了解修订进展,建议多关注司法部官网或当地司法局的通知,有新消息第一时间看,别错过关键信息。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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