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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律师违规兼职常见情形有哪些

等级:1 级 天涯使者
1月前 15


刚踏入专职律师行业的小白们,是不是偶尔会冒出 “能不能在外边再找点兼职,多挣点钱” 的想法呢?可别轻举妄动,专职律师兼职这事,稍有不慎就踩了违规的雷区。今天咱就好好唠唠专职律师违规兼职常见的那些情形,给大伙提个醒。

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按照规定,专职律师只能与一家律师事务所存在劳动关系,全身心投入律所的工作。要是跑去和律师事务所以外的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这可就违规了。比如说,有律师跑去企业当起了全日制的法务,每天按时打卡上下班,这肯定不行。哪怕没签劳动合同,但在其他单位参加全日制工作,也属于违规范畴,除非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该律师到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这种情况才是被允许的。
有人可能要问了,“那我给企业做个兼职顾问,偶尔去一趟,这算违规不?” 一般来说,单纯担任企业兼职法律顾问,只要符合相关规定,手续完备,是可以的。但要是借顾问之名,行全日制员工之实,或者利用顾问身份为企业干一些和律师服务不相关的活儿,那就有问题了。

在企业担任特定职务


专职律师在执业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不含外部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独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普通员工。像之前有位律师,为了拓展业务,跑去一家公司担任监事,想着能多接触些资源,结果被投诉后,受到了处罚。因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引发利益冲突,让律师难以保持中立和公正,也没法全心全意为律所客户服务。
有的朋友或许会疑惑,“我当外部独立董事总可以吧?” 这个倒是可以的,外部独立董事独立性较强,一般不会和律师本职工作产生直接冲突,只要符合相关任职要求,是被允许的。

同时在多个法律服务机构执业


这一点很好理解,专职律师只能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执业,不能同时在其他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兼职执业。要是有律师觉得在这家律所案子少,又跑去另一家律所接点活儿,一旦被发现,必然要面临处罚。法律这么规定,是为了保障律师服务质量,防止律师精力分散,顾此失彼,最终损害客户利益。
那要是在同一家律所的不同分所执业呢?这也不行哦,不同分所虽然同属一家律所,但在执业管理上,等同于不同的执业机构,专职律师同样不能同时在多个分所兼职。

向司法行政部门隐瞒兼职事实


有些律师偷偷兼职,还想着在面对司法行政部门检查,或者进行年度考核时蒙混过关,就提供虚假材料,隐瞒自己违规兼职的事实。这种行为性质很恶劣,一旦被查实,处罚往往比较严重。比如有的律师在填报年度考核材料时,故意不写自己在外兼职的情况,结果被举报后,不仅违规兼职行为被处理,还因为弄虚作假,面临更严厉的惩戒。
司法行政部门每年都会对律师执业情况进行审查,要是发现材料有问题,会进一步调查核实。所以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能瞒天过海。

因兼职导致利益冲突


就算律师的兼职行为看似没有直接违反上述明确规定,但要是因为兼职,在处理案件时产生了利益冲突,损害了当事人利益,或者影响了律师行业声誉,同样会被认定为违规。比如,律师接了一个案子,当事人和他兼职所在企业存在竞争关系,这时候就很容易出现利益冲突,律师可能会因为兼职企业的利益,而无法公正地为案件当事人服务。
在遇到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时,律师该怎么办呢?应该及时向所在律所和当事人说明情况,必要时回避相关案件,以确保公正执业。
我觉得,专职律师想多拓展些业务、增加收入,心情可以理解,但一定要在合规的框架内进行。违规兼职一旦被发现,不仅可能面临罚款、暂停执业,甚至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等处罚,还会影响自己的职业声誉和未来发展。大家在有兼职想法时,先好好研究研究相关规定,拿不准的,多问问律所资深律师或者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千万别因为一时冲动,砸了自己的 “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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