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事业单位的朋友找到云哥,愁眉苦脸地问:“我们单位平常法律事务不少,想设个公职律师,可完全不知道事业单位设立公职律师需满足啥条件,就怕白折腾,准备半天,结果条件不达标。” 嘿,别着急,今天云哥就把这事儿唠明白,一起往下瞅瞅!
一、单位性质得符合
不是所有事业单位都能设立公职律师,得看单位性质。按照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才有资格设立公职律师。比如说,像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这类单位,它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着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就符合这一条件。但要是一些纯公益服务类的事业单位,比如普通的文化馆、图书馆,没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那就不符合啦。
有朋友就问了:“我咋知道我们单位有没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啊?” 简单!你可以去翻翻单位的 “三定” 方案,里面会明确说明单位的职能职责;或者去咨询当地的编办,他们肯定清楚。像我有个朋友在某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工作,一开始也不确定,后来去查了 “三定” 方案,发现单位有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这才知道符合条件。
二、人员条件得过硬
就算单位性质符合,还得看有没有合适的人来当公职律师,这人员条件可不能马虎。
- 得有证:得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证书。这证就好比是 “入场券”,没有它,根本没办法申请。之前有个事业单位,好不容易符合单位性质条件,结果单位里没人有证,只能干着急,最后还是鼓励员工去考证,等有人拿到证了,才继续推进设立公职律师的事儿。
- 得是公职人员:得是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有公职身份。要是合同工、临时工,那就不行咯。因为公职律师得对单位负责,代表单位处理法律事务,正式在编人员在稳定性和责任承担上更有保障。
- 工作经验得够:得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比如说在单位的法务部门工作了两年,处理过不少合同审查、纠纷调解的事儿,那就符合这一条;要是以前当过法官,哪怕只当了一年,也满足条件。这是为了确保公职律师有足够的实践经验,能处理好单位的法律问题。
- 品行得良好:这个就不用多说啦,得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得过关。要是有违法违纪记录,那肯定不行,毕竟公职律师代表着单位的形象,还得维护法律的公正呢。
- 单位得同意:这一点也很关键,得所在单位同意你担任公职律师。你得提前和单位领导沟通好,说明自己想当公职律师,能为单位带来哪些好处,比如能帮单位节省外聘律师的费用,更好地处理法律事务啥的。单位领导同意了,开了同意证明,这事儿才能往下走。
三、其他要求也别忘
除了上面说的单位性质和人员条件,还有一些小要求也得注意。
- 申请材料得齐全:申请的时候,得准备好相关材料,像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职人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证明等等。这些材料一个都不能少,而且得按要求整理好,提交给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要是材料不全或者不规范,审核就通不过,还得重新准备,多耽误事儿啊。
- 不能有禁止情形:要是申请人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涉嫌犯罪或者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不称职,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这些情况下,是不予颁发公职律师证书的。所以在申请之前,自己得先看看有没有这些情况,别白忙活一场。
云哥觉得,事业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对单位处理法律事务、防范法律风险很有帮助。要是符合条件,就大胆去申请,不符合的话,也可以想办法创造条件,比如鼓励员工考证,完善单位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希望今天说的这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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