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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律师属于什么所得类型?权威解读来了

等级:1 级 天涯使者
1月前 29


刚接触兼职律师的朋友,是不是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月底拿到律所给的报酬,想报税却不知道该按哪种所得类型算?生怕填错了被税务部门提醒,还得来回改,特别麻烦。别慌,今天云哥就结合权威规定,把这个事儿给大家讲明白,希望能帮到你!

一、先给答案:兼职律师收入,到底算哪类所得?


很多人会想,兼职嘛,肯定是 “劳务报酬所得”?但还真不是!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149 号),里面明确说了: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按 “工资、薪金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啥不是 “劳务报酬” 呢?因为兼职律师虽然是 “兼职”,但要遵守律所的管理制度,比如接受案件分配、遵守办案规范,和律所之间存在一定的雇佣关系,所以按 “工资、薪金所得” 算。

二、不同收入形式,交税方式有啥不一样?(表格版更清晰)


收入形式计算方式注意事项
固定兼职报酬以收入全额直接确定税率,计算个税不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案件分成收入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确定税率计算个税办案支出比如诉讼费、材料费、交通费等
额外奖金补贴并入当月 “工资、薪金所得”,一起计算个税比如律所发的办案奖励、节日补贴等

三、常见疑问解答:这些情况该怎么办?


  1. 问:我除了律所的收入,自己私下接的案子,算哪种所得?
    答:如果私下接的案子没通过律所,钱也是对方直接转给你的,那这部分收入可能算 “劳务报酬所得”。但要是通过律所走了流程,哪怕是自己找的案子,也得按 “工资、薪金所得” 算。不确定的话,博主经常使用的办法是打电话问当地税务局,这样就可以避免出错。
  2. 问:办案花的钱,怎么证明才能扣除?
    答:得留好相关凭证,比如诉讼费发票、材料费收据、交通费票据等。有些律所会要求提前报备办案支出,咱们在使用这些凭证的时候,最好按律所要求整理好,避免后期没法扣除。
  3. 问:我同时有全职工作,兼职律师的收入要和全职工资合并报税吗?
    答:是的。兼职律师的 “工资、薪金所得”,要和全职工作的工资收入合并,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一起计算,多退少补。

四、给兼职律师的 3 个实用建议


  1. 每次从律所拿到收入,都记录好金额、收入类型(是固定报酬还是分成),还有办案花的钱,记在小本子上或者手机备忘录里,报税的时候能省不少事。
  2. 每年年初,都可以看看税务部门有没有新政策,比如费用扣除标准有没有调整,避免用旧规则导致计算错误。
  3. 要是对交税流程不清楚,别自己瞎琢磨,可以找专业的税务师咨询,或者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看教程,里面有详细的操作步骤,一起看看吧!

其实兼职律师弄清楚所得类型,不光是为了顺利报税,也是对自己收入的一种规划。只要跟着权威规定来,把该留的凭证留好,就不用怕出问题。大家要是还有其他疑问,也可以在评论区交流,互相帮衬着把这些事儿弄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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