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后,都想知道兼职律师有啥限制,毕竟怕踩了红线丢了工作;还有人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律师怎么合规”“新手做兼职律师要注意啥限制”,就想快速搞懂规则少走弯路。那今天云哥就把这些限制掰扯明白,一起往下看吧!
首先得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兼职律师,不是想做就能随便做的,限制主要集中在身份、工作、执业这三个方面,咱们先看个表格,把这些限制列清楚,一看就懂:
| 限制类别 | 具体限制内容 | 违反后果 |
|---|
| 身份限制 | 1. 必须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的工作人员;2. 公务员身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承担行政职能的岗位)禁止兼职律师 | 1. 不符合身份的,司法局不批准执业;2. 公务员身份违规兼职的,可能被单位处分 |
| 工作限制 | 1. 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未经同意不得兼职;2. 不得占用本职工作时间做兼职律师事务 | 1. 未经同意的,单位可能给予警告、记过;2. 占用工作时间的,可能影响年度考核 |
| 执业限制 | 1. 不得接与单位工作有利益冲突的案子;2. 不得用单位名义开展律师业务;3. 不得同时在两家及以上律所兼职 | 1. 接利益冲突案子的,律协可能处罚;2. 用单位名义的,单位可能追究责任 |
从表格能看出来,这些限制环环相扣,少注意一个都可能出问题。
先说说身份限制吧,好多人会问,我是事业单位的行政岗,能做兼职律师吗?答案是不行!因为身份限制里明确说了,只有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的工作人员” 才能做,行政岗、财务岗这些和法学无关的岗位,就算是事业单位的,也不符合要求。之前有个朋友在事业单位做后勤,考了证想兼职律师,结果去司法局申请时,因为身份不符合直接被拒了,白忙活一场。
再看工作限制,经单位同意这步太关键了,要是没同意就偷偷做,后果可不小。我认识的 “王老师” 是高校法学老师,没跟学校说就去律所兼职,后来被学校发现,不仅停了他半年的课时费,还影响了职称评定,特别不值。还有占用工作时间这点,比如你周一到周五要在单位上班,就不能请假去开庭,只能把这些事安排在周末,要是占用工作时间,单位肯定不乐意。
执业限制也得重点说,比如你在市场监管局上班,就不能接企业投诉市场监管局的案子,这就是利益冲突;还有不能跟客户说 “我是 XX 事业单位的,能帮你搞定这事”,只能说自己是兼职律师,不然就是用单位名义,单位会追究责任的。
说到这儿,肯定有人问:要是我符合身份、也经单位同意了,接案子的时候怎么判断有没有利益冲突呢?其实很简单,就看案子是不是和你单位的职责相关,比如你在教育局上班,案子涉及学校违规、学生维权的,就别接;要是婚姻家庭、普通劳动纠纷这类和教育局职责没关系的,就能接。要是拿不准,就跟单位人事部门或律所的老律师问问,别自己瞎判断。
还有朋友问:我能不能同时在两家律所兼职啊?这样能多接案子多赚钱。绝对不行!不管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是其他兼职律师,都只能在一家律所执业,同时在两家兼职,一旦被律协发现,会被暂停执业的,千万别贪多。
最后,云哥想跟大家说点实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做兼职律师,限制虽然多,但只要把这些限制记清楚、都遵守了,还是能做好的。别想着钻空子,比如偷偷接利益冲突的案子,或者占用工作时间做兼职,这些小聪明最后只会害了自己。要是不确定某个行为合不合规,就多问、多查,比如查《律师法》,或者问单位人事、律所老师,这样才能既做好兼职律师,又不影响本职工作。希望这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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