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想问,到底警察院校教师可不可以兼职当律师工作!咱们先来说说警察院校教师这一身份他们主要是教授跟警察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等,在校园的课堂给学生传递正义的火种。而律师,那就是在法律的江湖里为他人伸张正义、提供法律服务
先从合规这一块来看国家以及各个地方对公职人员包括警察院校这种事业编制教师的兼职规定情况不尽相同法律法规方面,一般遵循的原则只要是不违反与单位的约定、不影响本职工作、不违背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很多时候是行得通的。
再者,看现实可行否——从知识技能角度,警察院校教师他们有大量法律理论知识的积累,比如法学理论、犯罪学理论,有些还是警察实务课程比如侦查学、治安学等领域高手。而律师工作是特别考量专业知识能力!像教师这样深厚知识底子,应对常见的法律纠纷或者复杂案子是不在话下!并且,咱们分情况来说,如果这老师主攻的是与律师业务紧密关联的民商法学、刑法学等学科上知识的,要是去做律师兼职那绝对是有天然的优势——他们把理论上的条条框框转化为实际里替客户解决问题方案简直小菜一碟!!

从时间安排方面出发讲大学教师这个职业不像其他一些职业一般朝九晚五,他们有相对可控自由时间,课程安排除集中上课周之外会有一定段自由时段存在。还有寒、暑假那么久假期时间教师利用此段时间开展法律援助公益活动也罢,代理案子赚钱也罢,如果合理安排下是可以避免老师因兼职律师工作于本职教学任务工作相冲突咧!再者说教师本职身份决定社交圈包含警察系统、司法系统专业人员——跟这些人员交流交换信息里头老师或许更有利获取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潜在的案件机会咧。
咱们现在来回答下可能困惑大伙的小问题
问:警察院校教师做兼职律师会被学校处分否?

答:只要你和学院所签署的劳动用工合同里面没有禁止性的条条框框,同时你还可以办理好必要审查审批的手续,也没有影响到本职教学、科研这样工作内容情况下 就不用担心院方处分你
问:老师代理的案件如果出纰漏是由谁承担后果?
答:以律师个人身份要按照律师事务所运营规范、《律师法》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自行依照情节承职业责任;严重过失带来重大影响需要先向单位报备,后续看单位处理办法。

和普通律师比较:警察院校教师理论功底很强,代理案子里善于利用学理争议创新维权的办法;可是实战应变经验上可能不如一直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普通师傅律师,不过老师因本职工作和司法公权系统往来多优势可能更容易与审查起诉人员检察官拉近距离
以我的观点如果可以好好权衡本职与兼职之间那块平衡点,警察院校教师利用课余去做律师兼职是对自身业务能力有提高不仅在赚钱额外部分酬劳以外 还能给学校师生带来不同法律实务案例,但这绝对要在法律跟单位制度双允许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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