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咱今天就来聊一下警察院校教师能不能兼职律师岗位这事先说为啥大家老纠结这个问题?好多朋友想着老师懂法律知识,要是能当律师接案子,那多厉害,自己也肯定能多学不少本事。
从可行条件分析这件事
1. 法律知识过硬:咱们都清楚,警察院校的教师在法律专业知识那一块儿,那可是相当扎实!因为他们平日里可劲儿研究法律法规,讲个不停授课教学!他们那脑袋里,关于刑事、民事啥法律条文都记得妥妥的。如果转身去做律师,这些知识马上就能派上用场,那代理起案子来,还不是像吃饭一样轻松吗!人家在学校培养学生,出了学校帮人维权,两不误!
2. 具备教学经验:老师天天上课,站在讲台上那是大半天,给学生传道授业的,这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简直没话说。成为律师以后,在法庭上那辩论起来,也是口若悬河不害怕,向委托人解释法律问题也是通俗易懂,那妥妥的没问题!

存在限制及相关因素需要了解
在咱们国家,对于教师兼职有着相关的规矩条例。就警察院校教师来说,有的学校基于工作性质和特殊需求,可能就限制教师去校外捞金。哎呀~那有人想问,国家有规定警察院校教师到底可不可以当律师不?其实,在当下咱们中国,法律层面并没有明文明确禁止警察院校教师从事兼职律师行业。但是,这背后却藏着无数的限制与潜规则哦~
尽管法律并没有明确予以禁止,但在各个地区的岗位管理方面,很多限制条例像雪片一样随之而来。以一些地区的高等学校为例,在“教职工兼职管理办法”和“进一步加强人才教师队伍建设措施”里面严令强调规定:在职在岗人员禁止兼职,而且有行政级别的教师干部禁止在经营类组织中兼任党政职务。所以警察院校是不是适用这些规定,在不同的场景有区别——
在编的行政管理人员与教师:从学校性质上来说,像什么警官学院、警察校政这些学校,都是属于政法编制序列,其行政管理岗位也是实行行政级别划分;即便像专任教师,也与行政管理岗位一般具有同样的行政级别。这么一想,警察教师的身份确实也是具有官方色彩,出去担任律师显然不适格。
外聘教师或研究人员之类的:他们不存在官方的兼职限制规定。不过,也有两个前置条件,兼职老师只能是在职于法学院系及法律教学机构者,还要获得相关的证书;第二个要点,从事的兼职领域也须与本身教学科目一致。

不过还要清楚一件事情嗷,哪怕外面机会再多,老师去申请当律师的时候,一定要先看看自己学校的规章里有没有这个限制条款。如果偷偷摸摸干跟单位规章对着干的事了那可是会给自己惹来一顿麻烦的
回答一些疑问,来消除疑惑
一些人,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很担心。有的老师都想好了,要出去给别人当法律顾问,但又怕学校不同意,影响工作和未来前途,心里总是没底;有的老师想知道去当兼职律师,对学校的教学会不会有啥影响。其实这些疑虑,也不能不去考虑不是?但仔细分析分析,只要协调妥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也不会矛盾大过天对。但这个里头有啥需要防止踩坑的地方呢也是大伙想问的,那仔细看看以下这些疑问回答。
那一般学校对于这种情况是什么态度?他们接受教师去成为兼职的律师这个事吗?
大部分学校其实是可以允许,人家也支持教师理论结合实践,通过法律服务得到真水平能力提高,回过头来再上课把教学质量给提升一下子。但都会做出了相关规定条件来。主要两个重点注意的——

资质方面一定要核实验证。兼职的教师律师必须是法学院系任教在职员工,一定要从事法律教育相关工作。这里面很容易出现一个混乱不清的地方,如果一些技术学科教员也去申请做兼职律师就不符合条件啦~
要完成兼职申请啊层层审批手续呢,去当兼职律师又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可不能自己悄悄干。很多麻烦都藏在这些不被人重视掉以轻心的流程环节里头。比方说教师隐瞒情况擅自主张就会严重受到学校警告批评;还有只按照学院规章流程,但忽略掉校内其他法律相关科室协调确认的话,申请手续也会耽误时间被退回呢~
当然,上面讲的这些也不完整,具体做法,咱们还可以问问学校的管理部门,他们肯定会说的清详细准确得多
哎~综上所述虽然说有的老师兼职律师理论上并非绝对禁区……但实际操作起来真不是一件简单轻松容易的嘛事!要是去做律师了能做到提升教学,为学校增光添彩,还能服务到社会大众,那也不错啦不是?说不定能有自己一番独特的局面。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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