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律师能否兼职做法务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这涉及到法律规定、职业规则、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考量,一旦处理不好,就可能在职业发展和职业规范上引发一系列问题。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来分析这件事到底可不可行。
法律政策层面考量
从法律条文角度上说对于专职律师兼职法务其实是有一些规定在制约的。律师法之类的相关法律中对于律师的执业规范是很重视的特别是关于专职律师方面会有强调专职要求的意思。也就是说从政策大方向来讲倾向于让专职律师专心在律师那摊业务上。但同时呢有些特殊情况或者特殊地区可能在具体执行上有一定弹性。
在法律文件上虽然不会完全一刀切但政策意图很明显就是保证律师行业的规范性和专业性。目的也是为了维持整个法律行业的秩序不至于因为律师兼职的情况导致管理上混乱或者业务上跑偏。所以单从法律政策规定看专职律师兼职法务不是随便能做的得权衡各种规定才行。
职业规则约束条件

律师行业自己也是有一套行规的,律师协会这些组织对律师的执业操守和行为规则有详细要求。专职律师去兼职法务与单纯的律师业务存在职业边界不清的可能。做律师得保证自己对工作全心全意并且避免利益冲突,假如在另一个岗位兼职法务,难保不会出现利益关联问题,毕竟各行业法律事务利益牵涉复杂。
再说说职业形象方面,律师在大众眼里就是法律专业人士的代表,如果随意去从事兼职工作,特别是跨行业兼职,那外界对律师这个职业的专业性认可度可能就会打折扣。本来大家想着律师就该一心一意维护当事人权益办法律师事,如果同时干着其他工作难免让人觉得不够专注。所以从职业规则层面专职律师兼职法务要考虑到规则红线。
精力分配实际难题
专职律师本身业务就比较繁杂,要忙着接案子、查资料、研究法律条文、出庭辩护等等,工作量很大精神压力也不小。一旦分身去做法务的活儿,可能时间和精力上很难平衡,这边律师业务的案件处理不好或者那边法务工作没做好两边都留下烂摊子。
比如说处理一个复杂的诉讼案件需要大量的时间钻研证据整理思路,如果同时要给企业提供日常法务支持还要处理合同审查等事宜时间肯定顾不过来。结果不仅手上的案子处理得可能拖拖拉拉还影响了客户满意度,对职业声誉损害极大。所以从精力分配角度专职律师兼职法务面临着严峻的现实挑战。
潜在风险情况分析

利益冲突是很大的风险点。专职律师可能会面对不同当事人,当去企业兼任法务时企业的利益和自己律师业务其他客户利益有重合或者冲突时难以抉择。一旦处理不当,很可能陷入法律纠纷和职业伦理的质疑中,不仅个人信誉受损还有可能失去客户甚至面临行业惩戒。
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是发现律师违规兼职就会有相应处罚。处罚可能是行业内部的警告处分到吊销律师执业资格证,如果被严格处罚那就没法在律师行业立足了。另外企业找法务也是想保障自身合法合规性,如果聘请的法务也就是兼任的律师出问题企业权益也面临风险。所以在潜在风险层面专职律师兼职法务需要极为慎重。
收入问题多面探讨
专职律师兼职做法务好像听起来可以增加收入渠道,多一份工资嘛看起来也不错是个增收途径。有些法务岗位给的报酬还比较可以,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对法律专业人才需求大给的钱也挺可观。律师要是凭本事把双方工作都做好那就既赚律师钱又赚法务钱感觉上挺好的。
但是呢也得考虑收入背后的成本付出,前面讲了精力消耗大如果兼职工作耗费很多精力却收入不多那划不来。并且万一因为兼职影响了主业正常发展错过了一些优质案子或者客户资源损失那部分潜在收入,所以光看眼前工资增加还不够还得从整体长远的职业收入来衡量这个兼职收入值不值得,到底能不能真正让总收入提升。
探索可行的解决思路

要是专职律师真有想去兼职法务的想法也不是没招。先得跟现在任职的律所沟通好,取得律所的理解和支持很关键。律所也许能考量具体情况给出合理意见和建议,说不定共同探讨能找到一个双方都合适的解决方案,保证后续工作推进顺畅。
另外呢如果满足一些特定条件也有可能合规从事。比如获得律师协会备案同意之类的。也可以协商用咨询顾问这种相对松散的兼职方式去为企业服务,这样和传统的法务工作形式既有点区别又能利用自身法律专业知识提供相关服务。条件允许前提下探索更灵活合理解决办法尝试把两个身份工作关联好做有序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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