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授兼职律师这事,可真是在法律界闹腾好几年!一会儿风平浪静的,一会儿又掀起大波澜,现在又成了法律界人士热烈讨论的大话题。到底法学教育、研究教师该不该去兼职当律师这争议可太让人纠结了!

壮大律师力量的考量
在律师制度刚起步那时候,天,咱们国家律师才200来个人!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对律师数量的庞大需求。那时候为了多弄点律师出来,让法学教授兼职律师就成了一个办法。重庆市司法局律公处处长彭建军跟《法制日报》记者说,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对壮大律师队伍和提升整体水平有帮助。从这里能看出来,当初让教授兼职律师真的是有实际原因的。现在咱再回头看,也能理解为啥有这制度。
赞成方的缘由种种
在记者采访的那些人里头,有32%的人是赞成法学教授兼职律师的,这里面法学教授占大头!为啥,一是教授们其实压力没那么大,他们自己有工作有收入,更能去关注一些专职律师不大愿意关注的问题。像学者吴越就说,教授就是更有那心境去搞点别的事。而且还有人觉得教授兼职律师能够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对教学有好处就觉得这样一来,学术和实际结合不是更美滋滋了。
反对教授涉足律所
反对的人那就更多!记者采访中大概52%的人都不赞成这事。他们反对的理由一大堆。首先从职业伦理上讲,教授的主要任务就是教书育人、搞学术研究,就得专注在这上头还有,教授作为公众眼中比较超脱、中立的形象,就应该一直保持那个状态。更关键的是,教授又兼职又拿双份工钱,好多人觉得这样不公平!学者吕良彪都直接批判个别教授陷入名利场不管学术了。
教学责任的缺失之痛
重庆法官小徐用自己亲身体会,说出了教授兼职律师对教学这一块的不利影响。本来,教授大部分时间就都去打官司,哪儿还有多少精力放在教学上!这哪儿成。学生们跑到学校上学,不就是想让教授好好教教吗!好多反对的人也都拿这事说事,觉得教授要在教学和兼职之间平衡好,那是真挺难的。你说说,这哪像个正常事。
兼职带来的公平问题
更让人生气的是公平这一块儿!好多反对者觉得有些教授可过分,享受着高校给的工资、福利、地位,又去当律师挣钱,这有点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感觉。就像那个王新环博士说的,一边享受政府给的待遇,一边又拿律师的钱财。甚至,还有教授拿自己教授的身份去外边招揽生意,说跟法官有师生关系。这不是利用身份搞不正当竞争,可太不地道。
折中方案的有益探索
这争议这么大,咋办?有人就想了折中的办法。比如说把法学教授放到公职律师范围里头,或者让教授去当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这么一弄,既能让教授有点实践机会,也能让他们为社会公益做点事,这样兴许就能照顾到大家的意见了。那么,在你心中法学教授到底应不应该兼职做律师?觉得我说得在理的朋友们点个赞、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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