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供职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等机构,专门为所在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公职律师有严谨的职责和重要的价值,在政府依法行政等方面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定义和起源
公职律师这个概念其实有一套国际视野。早在英、美等发达国家,他们拥有成熟的公职律师制度为政府和公众打理法律事务的历史已经很长了。公职人员不仅精通法理,对官方内部的法规也了如指掌。在中国80年代公职律师这个概念开始兴起。自2002年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后,相关岗位职能也渐渐丰富。所以从公职律师的起源概念来看,他不仅是一个职业还是法制进步的见证者。
任职条件

根据《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申请担任公职律师条件并不简单。首先,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根本政治底线。其次,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这就是基本法律素养底线。而在人员限制上呢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担任公职人员才能申请成为公职律师,对于那些派驻在地方、基层单位从事执法者也可由主管单位推选申请,因为从任职条件来看每一位公职律师都是职业中的佼佼者。
申请流程
想要申请公职律师身份,一般需要提交一式三份关于申请人基本情况、岗位职责及申请执业类别等内容的申请文件;还要有本人身份证件和资格证书复印件;最后就是工作证复印件或者人事部门出具的公职人员证明等。申请流程也很考验耐心和谨慎,一般先是所在单位审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审批还要通过公示确保程序公正合法。所以每位成功的公职律师的诞生程序都比较复杂。
主要职责

公职律师主要为所在单位提供涉及法律法规问题的咨询、审核、辩论、建议等全方位法律服务。公职律师要拟定机关单位的依法行政内部机制建立合法、合理、可监督的法治体系。还常常为处理单位的涉法涉诉案件收集证据资料、参加涉法谈判、负责涉案文书整理分析研判;在单位重大决策事项中有公职律师法律论证和审核把关保障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减少法律风险和隐患,所以说公职律师的职责充满责任感和使命感。
权利与义务
公职律师有权利受本单位委托代表单位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同时,可以加入律师协会享有会员权利。当然权力和义务是统一体。公职律师受本办法和所在单位的管理,不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能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还要加入法律援助为没有能力请律师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服务,还要做好普法宣传等法律援助工作。从权利义务平衡公职律师维护了公权力的合法也兼顾了群众的切身权益利益。
培养与发展

我国公职律师发展时间不算长因此需要加强队伍建设。比如说要提高公职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加强律师身份专项内训或交流分享等培训机制保证公权力在合法范围内运行。可以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在政府基层部门扩大公职律师单位比重以应对复杂基层工作需要。所以在时代的大潮流,公职律师还有很大发展和培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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