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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黄牛”18个月四婚四离,法院建议: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等级:1 级 天涯使者
1月前 25

这南京市秦淮区判决竟让我们看到了婚姻登记里的大问题这样骗婚拿购房资格该严惩

骗婚拿资格乱象

在2017年10月,原告王某为了能获得南京购房资格,明明还在婚姻关系里,可就谎称自己未婚,和被告丁某在10月11日登记结婚,紧接着13号就离婚了,你说这不是闹着玩!他们登记后当天就以家庭名义向南京市房产局申请购房证明,这心思全在钻政策空子上!

被告丁某,从2017年10月到2019年4月期间,陆陆续续和四位女性闪婚闪离婚姻存续时间就2至7天不等,他就没想着和人家好好过日子,就是利用结婚给别人弄购房资格,太不地道了!

婚姻登记严重失信人_南京市秦淮区婚姻登记失信名单_“结婚黄牛”购房资格获取

婚姻被判无效

秦淮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王某的行为都构成重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就依法判决他俩在2017年10 月11日到13日的婚姻是无效的。这是法律公正的体现不能让这种违法婚姻来扰乱社会秩序。

要知道,法律那是公正公平的,这种欺骗行为绝对不能得到纵容,婚姻可不是用来随意玩弄的工具,必须严肃处理,维护法律和婚姻的尊严的!

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原告王某故意藏着自己已婚的重大事实,被告丁某还把结婚用来“帮忙”别人绕过房产限购政策拿到购房资格,他们这么干,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还有诚实信用。这社会就像一座大厦,良好的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就是基础,这么搞对购房等社会公平秩序那是有损害的。

比如那些安安心心遵守规则的人,对他们多不公平他们还得老老实实排着队满足条件才可以购房,可这些人倒好,耍手段就想达成目的,这社会危害真是大无穷!

法院提出建议

为了惩戒他们这种恶劣行为秦淮法院依照法律,向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以及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送了司法建议。建议把原被告这两人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对他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

同时,法院还对规范婚姻登记还有购房证明的开具、管理工作方面给出了建议,就是想让以后这样的乱象不再发生,为大家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

失信名单规定

那到底啥样算婚姻登记严重失信?法官说了,根据《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如果有人用假的、变造的或者冒用别人的身份证件、户口本还有其他证明材料,也有的作虚假声明,或者故意瞒着对方的情况,严重损害对方权益,这样就会被民政部门列进严重失信名单。

所以大家在婚姻登记里可得诚实不能为了一点小事就动那些歪心思,不然害了自己也破坏了社会风气!

南京法院首倡实践

这次这可是《合作备忘录》实施后,南京法院头一回把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线索转给民政部门,还建议列入名单,这可给精准落实文件有好处。这就像是在社会秩序的棋盘上落下了关键的棋子,给后面处理类似问题开了个好头。

希望以后能有更多像这样捍卫公平公正的行动大家才能在和谐公正的环境里好好生活。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种利用结婚获取购房资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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