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公职律师那些事吗?这里面的门道可多着,它涉及各种规定和流程,每个细节都不容忽视!
公职律师定义
公职律师,什么是公职律师?就是那些任职于委机关的公职人员。他们很厉害,不仅是公职人员,还得依法取得公职律师证书,才能名正言顺地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想象一下,他们就得待在委机关,用手中的法律知识和那张证书为大家解决法律问题!
咱们周围就有这样一批在委机关工作的同志,因为有了这公职律师证书,就能在法律工作领域大展身手,他们为委机关处理各种法律事务,让法律事务能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
业务管理负责

法规处可担负着重大使命!委公职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就全靠他们了。法规处要做的事情多着,其中有一项特别重要,就是负责公职律师的任职资格审核及申报这些执业管理工作。他们就像严格的把关者,要保证每个公职律师都是符合要求滴。
他们还得按照市司法局要求,组织公职律师报送季度、年度统计报表。那堆数据,都得由他们统筹,然后按照规定时间准确地上报,可不能有半点差错,得时时刻刻盯着报表相关事宜。
申请与培训
首次申请担任公职律师可不简单,有个很必要的环节,就是得参加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组织的职前培训。只有参加这个培训,最后还得取得合格证书,才有资格申请。这就像个门槛,得先跨过它。
不过,如果申请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只是还没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那可以先书面承诺按照规定补齐申请材料,就能申请担任公职律师,但暂时不能领证书。得等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市司法局才会制发公职律师证书。
申报程序细节

法规处负责组织公职律师申报。如果申请人没有第七条规定的不得申报公职律师的那些情况,法规处要忙起来了,它会同办公室、干部处、人事处等好多部门去准备其他需盖章、出具证明的材料。这过程特别繁琐,但不能掉以轻心。
要是申请人有第七条规定不能申报的情况,法规处就得明确告知人家不能申请为公职律师,还得详细说明理由。法规处得把这个事处理好,不能含糊。
证书注销情形
公职律师如果碰上某些情况,必须得在三十日内发起注销程序,之后市司法局会收回、注销其公职律师证书。其中有个保密规定很重要就是不能泄露担任委公职律师期间知晓的,到辞去公职律师时都还没公开的信息,要是违反了,那证书估计就难保。
要是没在规定时间内发起注销程序,市司法局也不会手下留情,照样收回、注销其证书。规矩就是规矩,大家都得遵守。
权利义务规定

公职律师要加入律师协会,加入之后能享有会员权利,也要履行会员义务。而且公职律师工作经费,加入律师协会产生的年度会费等这些经费,都纳入委财政预算,由委里来保障经费开支。
公职律师经委同意能接受市司法局的安排,去参加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不过他们也有不能干的事,比如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委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
各位读者,你们觉得公职律师工作最难管理的是哪个方面?点个赞或者分享给身边的人,一起来探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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