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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兼职律师有哪些禁止行为,避坑指南在这里

等级:1 级 天涯使者
27天前 32


是不是有不少在事业单位做兼职律师的朋友,总担心 “我这么做会不会违规啊?” 比如接了个外地案子,琢磨 “异地办案算不算禁止行为?” 还有人私下收了当事人的咨询费,心里发慌 “这会不会踩坑?” 今天就把事业单位人员兼职律师的禁止行为一条条说清楚,还加了避坑小技巧,看完你就知道哪些事绝对不能干,再也不用瞎担心啦~

一、先划重点:这 5 种行为绝对不能干(禁止行为清单)


不管你是在高校教法学,还是在科研机构搞法律研究,兼职律师时这 5 件事千万别碰,一碰就违规,严重的还会丢工作、吊销执照:
  1. 私下接案、收费用:不能绕过律所,自己私下接案子、收律师费。比如当事人找到你,你直接跟人签合同、收钱,没走律所的正规流程,这就违规了。云哥认识个老师,去年私下接了个离婚案,收了 5000 块,被律协查到,不仅退了钱,还被警告,差点影响本职工作;
  2. 同时在多家律所执业:只能在一家正规律所兼职,不能又在 A 所挂名,又在 B 所接案子。有些朋友觉得 “多挂几家能多接活”,其实这是明确禁止的,查到会被停止执业;
  3. 利用本职工作谋私利:不能用事业单位的资源干兼职律师的活,比如用单位的电脑写法律文书、在上班时间见当事人,或者借单位的名义拉案子。之前有个老师在上班时间给当事人做咨询,被单位查到,不仅挨了处分,兼职资格也被取消了;
  4. 代理和本职工作有关的案子:要是你在事业单位负责某个领域的工作(比如负责知识产权审核),就不能代理涉及这个领域的案子,避免利益冲突。比如你在知识产权局工作,就不能代理专利侵权案,不然容易被怀疑 “利用职务便利”;
  5. 违规宣传自己:不能夸大自己的能力,比如自称 “胜率 100%”“有关系能搞定案子”,也不能在非律所平台(比如事业单位官网、个人社交账号)宣传自己的兼职律师身份拉业务。

二、避坑指南:3 个技巧帮你绕开雷区(实用建议)


知道了禁止行为,还得知道怎么避坑,云哥为大家带来了 3 个技巧,博主经常使用的,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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